2026年度长治市上党区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的
公 告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现公开遴选项目服务组织,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全区各乡镇(区)、街道均可实施。
2、实施环节:2026年实施玉米、谷子、小麦、小杂粮等大宗粮食作物耕、种、防、收一个、几个或全部环节。
3、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
二、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报名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41号)文件精神,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法人手章等),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并出具推荐函后,报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审核备案确定。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建勇0355-8088163 13111151629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