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农发〔2023〕157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我市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农发〔2023〕157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 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 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江油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 有关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至江油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受理。
- 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分别提请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审批发文。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评审结果后按程序发文。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 员级申报评审助理级需提供现任农业技术员职称电子证书。
- 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包括公需科目(每年不低于30学时)及专业科目证明(每年不低于60个学时)。
- 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能反映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1000字左右)。
- 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至江油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233室。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 至7月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8:00。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8月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8:00。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人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接到江油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233室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评委会联系电话:0816-3320223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6117759,邮箱:m18582368002@163.com(注意:鉴于电话咨询高峰时段可能导致的占线情况,您可以将您的问题及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以添加与运维电话同号的微信号进行咨询。)
附件:
- 《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农发〔2023〕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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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