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渭南市华州区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2026〕76号)文件要求,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实施主体,公开遴选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遴选的项目主体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必须建成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支持区级以上示范社(场),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主体。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执行,具体由县级结合主体联农带农情况自行确定。补助资金应避免垒大户支持,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禁止使用范围: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设施;弥补收支缺口、发放人员工资;采购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一次性农资。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四、实施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需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财务管理规范,不能有失信行为,不在异常名录内;
5.连续两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过中省项目补助的主体不予重复支持。
五、遴选程序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区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备案、核查验收兑付的流程组织实施。
六、报名须知
申报主体填写华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
申报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33号
联系电话:0913-4732996
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附件:2026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渭南市华州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6年6月29日
附件:2026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