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㉘】台前农业农村局经营不分装种子备案审批受理办事指南来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第2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应当在种子销售前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种子销售台账。
备案者在“种业通”APP上填写备案信息或者在窗口提交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并提供种子包装袋正反面图片、销售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子购销凭证或委托代销合同复印件、种子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种子审定证书或者登记编号复印件。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通过手机种业通APP上传种子备案材料)
台前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7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饶守虎
统筹:王 娇
终审:孙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