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原农牧局)关于结算清理历年建设工程项目尾款及二类费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有关规定,现就清理结算历年建设工程项目尾款及二类费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与我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尾款、二类费用尚未结清的施工企业、第三方服务单位。
(二)清理范围:历年立项实施并完成竣工验收,已签订正式合同,工程款、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二类费用未拨付完毕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亚东县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原农牧局)历年项目待拨付资金明细表》。
二、需报送资料
1.项目施工合同、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4.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5.历年工程款、二类费用历次拨款凭证及资金拨付明细台账;
6. 能够佐证欠款事实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限
各有关单位须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以纸质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局办公室。
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逾期未主动对接、未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及个人,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期限届满后,我局不再受理该项目尾款、二类费用的拨付申请,后续不再处理该项目相关资金事宜。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据实申报。各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严禁瞒报、虚报、伪造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严格审核把关。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对所有上报材料逐一核查汇总,根据实际情况解决相关问题。
(三)严守时限要求。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料报送与登记备案的项目,统一认定为无资金拨付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段
联系单位: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92-88224489、15208029902。
感谢各项目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附件:《亚东县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原农牧局)历年项目待拨付资金明细表》
亚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