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从源头降低病害发生风险,减少用药,推动实现“质量安全、尾水达标、环境优美、渔民增收”相统一的高质量水产养殖。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根据近年同期全国水产养殖病情测报数据和今年天气情况,对7月易发疾病进行了预测,供参考。
7月进入盛夏,全国大部分地区日间温度普遍偏高,养殖水体蒸发量大、溶氧量下降,易出现底层缺氧问题。本月雨水丰沛、强对流天气频繁,易引发养殖水体水温、盐度、pH等指标剧烈波动,打破水体原有生态平衡。同时,华东、华南等沿海地区进入台风高发期,塘口漫水、设施损毁、养殖逃逸等风险增加。因此,建议广大养殖场(户)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警信息,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减少病害发生,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7月水产养殖应该重点关注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细菌性肠炎病、柱状黄杆菌病、链球菌病、诺卡氏菌病、车轮虫病、锚头鳋病、刺激隐核虫病、锥体虫病、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等。
(一)鱼类疾病
1.草鱼出血病:病原为草鱼呼肠孤病毒,主要危害草鱼及青鱼,水温20℃~30℃时易发病。患病鱼鳍基或鳃盖出血,解剖查验可见肌肉出血呈鲜红色、肠壁充血、肝脾充血等症状。广东、湖北、湖南等草鱼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2.传染性脾肾坏死病:病原为传染性脾肾坏死病毒,主要危害鳜、大口黑鲈等海淡水鱼类,水温25℃~34℃时易发病。病鱼身体失去平衡,鳃贫血呈苍白色,解剖可见脾肾肿大、充血、糜烂,常见有腹水。广东、湖北、安徽、浙江等鳜、大口黑鲈主养区应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3.锦鲤疱疹病毒病:病原为鲤疱疹病毒Ⅲ型(又称锦鲤疱疹病毒),主要危害鲤、锦鲤及其变种,水温18℃~28℃时易发病。病鱼游动无方向感,或在水中呈头下尾上的直立姿势漂浮,眼球凹陷,体表粘液增多,鳃丝发白。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辽宁、山东、四川等鲤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4.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病原为鲤疱疹病毒Ⅱ型,主要危害金鱼、鲫及鲫杂交变种,水温10℃~33℃时易发病。患病鱼游动缓慢,体表广泛性充血或出血,尤其以鳃盖、下颌、前胸和腹部最为严重。患病鱼解剖后可见淡黄色或红色腹水,肝、脾、肾等器官肿大。江苏、湖北等鲫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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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原为嗜水气单胞菌、温和气单胞菌等多种细菌,危害鲫、鳊、鲢、鳙、乌鳢、黄鳝等多种淡水鱼类,水温9℃~36℃时易发病。病鱼离群缓慢游动,眼球突出,体表充血,鳃、肝、肾颜色较淡,呈花斑状。病情严重时死亡率达90%以上。全国各淡水养鱼地区需重点防控。
6.细菌性肠炎病:病原为肠型点状气单胞菌、豚鼠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等革兰氏阴性短杆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大口黑鲈、泥鳅等淡水鱼类,水温在18℃以上开始流行。患病鱼肛门红肿外突,解剖查验可见肠道充血发红,尤以肠后段明显。全国各鱼类养殖地区均应重点防控。
7.柱状黄杆菌病:俗称“烂鳃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鱼病,传播快,病程长,一经发病便难控制其蔓延。该病在水温15℃以上开始发病,20℃以上开始流行。危害品种主要有草鱼、青鱼、鲤、鲫、鳊、鲢、大口黑鲈等,应引起全国各淡水鱼类养殖地区的重视。
8.链球菌病:病原为海豚链球菌、无乳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主要危害罗非鱼。水温25℃~35℃时流行,高于28℃时易暴发。患病鱼游动异常,眼球突出,鳃盖内侧发红、充血或出血。广东、海南等罗非鱼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9.诺卡氏菌病:病原为鰤鱼诺卡氏菌等,主要危害鰤、大口黑鲈、乌鳢等鱼类,水温25℃以上易发病。患病鱼体表隆起大小不一、形状不规则的结节,剖开结节后有白色或稍带红色的脓汁流出;肝、脾、肾等内脏器官也出现白色点状结节。全国各大口黑鲈养殖区和乌鳢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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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车轮虫病:病原为车轮虫,主要危害各种淡水和半咸水鱼类,一年四季均可发生,适宜水温20℃~28℃。车轮虫一般寄生在鱼类体表、鳃和鼻孔处,大量寄生时会刺激鳃丝分泌黏液,形成黏液层,妨碍病鱼呼吸。全国各淡水及半咸水养鱼地区需重点防控。
11.锚头鳋病:病原为锚头鳋,主要危害鲤、鲫、鲢、鳙、草鱼等淡水鱼类,繁殖适温为12℃~33℃。锚头鳋一般寄生在鱼类肌肉、鳞下、口腔等部位,患病鱼食欲减退、身体瘦弱、烦躁不安,体表或鳞片腹面可见细针状虫体。全国各淡水鱼类养殖地区均需重视。
12.刺激隐核虫病:俗称“海水小瓜虫病”,病原为刺激隐核虫,主要危害大黄鱼、卵形鲳鲹和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水温10℃~30℃时易发病,22℃~26℃时为流行高峰。患病鱼游动缓慢,鱼体瘦弱,体表、眼角膜、鳃和口腔周围可观察到小白点。沿海各省份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13.锥体虫病:病原为锥体虫,主要危害大黄鱼、石斑鱼等海淡水鱼类,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流行于6~10月。锥体虫寄生在鱼类血液中,病鱼早期不表现明显症状,严重感染时病鱼反应迟钝,血液变淡、贫血严重,鳃盖、头部及体表出现溃烂,肝、脾、肾明显肿大。福建、浙江等大黄鱼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二)甲壳类疾病
1.白斑综合征: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对虾、克氏原螯虾、中华绒螯蟹等甲壳类动物,水温20℃~30℃易发病。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病虾行动异常,甲壳上出现白点,白点直径小于3毫米或连成片。各对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2.十足目虹彩病毒病:病原为十足目虹彩病毒I型,主要危害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沼虾、克氏原螯虾等,水温16℃~32℃易发病。病虾活力下降、停止摄食,额剑基部甲壳下呈现白色三角区域病变,俗称“白头”。各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3.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病原为携带特定毒力基因的弧菌,包括副溶血弧菌、哈维氏弧菌等,主要危害对虾。病虾活力下降,肝胰腺变白、萎缩并出现黑色斑点和条纹。各对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4.虾肝肠胞虫病:病原为虾肝肠胞虫,主要危害对虾,发病水温为24℃~31℃。病虾出现个体瘦小、肝胰腺颜色深、群体中体长差异大等症状。各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三)部分养殖重点品种疾病
1.鳊:7月易发疾病有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细菌性肠炎病、柱状黄杆菌病、锚头鳋病、指环虫病等。
2.大口黑鲈:7月易发疾病有蛙虹彩病毒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诺卡氏菌病、细菌性肠炎病、肝胆综合征、车轮虫病、锚头鳋病等。
3.鲫:7月易发疾病有鲫造血器官坏死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柱状黄杆菌病、黏孢子虫病等。
4.乌鳢:7月易发疾病有弹状病毒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诺卡氏菌病、车轮虫病等。
5.黄鳝:7月易发疾病有黄鳝弹状病毒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腐皮病等。
6.泥鳅:7月易发疾病有细菌性肠炎病、腐皮病等。
7.牛蛙:7月易发疾病有细菌性肠炎病、红腿病等。
(一)做好放养管理。一是合理控制养殖密度。根据水产养殖品种、养殖阶段、养殖模式、环境条件、饲料营养水平等因素,科学核定适养密度,使之与养殖水体承载力、水处理频次相匹配,降低病害发生风险,提高养殖成活率,减少水产养殖用药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科学混养。养殖吃食性鱼类的池塘,可适量混养服务性鱼类(鲢、鳙)净化水质;在虾类养殖过程中,可科学投放一定数量的鱼类,以便及时清除虾类养殖群体中的病虾,切断病原传播途径,实现虾类病害的生态防控。
(二)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一是合理使用外用药物。注意所使用药物适用的品种、用量和禁忌等。二是严禁药物滥用。不得违法违规使用抗菌药,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需严格遵守休药期。三是严格按照《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2号)》中规定使用水产养殖兽药。严禁使用禁(停)用药物、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和未批准为水产养殖用兽药的药物。
(三)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一是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渠道,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强降雨天气前,采取备足应急发电设备、清理进排水渠道、加固池塘堤坝薄弱段、科学预降池塘水位、加固和移动网箱等措施,尽量降低暴雨对养殖生产的影响。二是暴雨期间,全面停止投喂饲料,随时巡查养殖池塘,观察水质和水势变化情况,以及养殖对象是否有浮头、应激现象,发现异常及时打开增氧设施或投放化学增氧剂缓解症状。同时,要注意确保人身安全,穿戴绝缘水鞋等防护装备,严防触电。三是暴雨后,第一时间清理淤泥,及时检查、抢修养殖设施,做好水质调节和水体消毒,打捞死亡水产养殖对象,并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2022)进行无害化处理,尽快恢复正常养殖生产。
(四)及时报告疫情。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可利用快速检测产品进行水产养殖常见疫病初步诊断,及时掌握养殖对象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相关水生动物疾病防控方法,可登录“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在“常见疾病”中查询,或通过“自助诊断”及“专家诊室”进行诊断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