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农业现代化是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和突破口,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农业资源约束逐步趋紧、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以数量增长为代表的传统农业生产力模式难以为继,探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的迫切性凸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业新质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形态,为新时代中国农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引,对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力指的是人类运用和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资料、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按构成生产力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将生产力划分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大核心要素,并根据劳动者的劳动传导方式和直接作用对象,进一步将生产资料概括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两大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凭借信息革命的强大驱动作用,表现出现代先进生产力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特征。在农业发展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可进一步概括为农业新质劳动者、农业新质劳动资料和农业新质劳动对象,其核心特征是由这些基本要素作用的充分释放及优化组合所带来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全面提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市场实践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桥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动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能够通过提高农业劳动者技能水平、引入先进农业劳动资料和优化农业劳动对象配置等方式,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基本要素的持续升级。
现有文献主要从概念内涵、影响效应和发展路径等方面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展开探讨。一是概念内涵。有研究者指出,农业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农业绿色智能化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也有研究者进一步强调,农业新质生产力呈现出阶段性、创新性、开放性、未来性特征,随着这些特征的逐步显现,未来农业将被赋予新内涵和新方向。二是影响效应。有学者通过构建农业新质生产力评价体系,实证检验其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农业新质生产力能够通过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推进农业生产要素升级和完善现代农业体系,推动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三是发展路径。有研究者分析了土地及其他要素的配置与协同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有研究者探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机制。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辨析、实践模式和效应等方面。一是概念辨析。现有研究主要从服务内容视角辨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念,认为其是各类市场化服务供给主体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的经营性服务。二是实践模式。近年来,各地区通过调动地方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基于区域资源禀赋特征,培育出多种新业态和新模式。据此,学者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模式展开了广泛且深入的分析。三是效应。学者主要从规模效应、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等层面归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学术界已就农业新质生产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为本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相关议题仍有待深化。第一,现有研究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关注不足。农业生产在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交织过程中进行,与工业、服务业的生产过程存在明显差异,突出表现在气候变化和地形地貌对农业生产的重要影响,因此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涵与基本特征有其独特性。第二,既有研究较少探究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更是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核心要素。可见,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农业新质生产力核心内涵与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关键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以期充分发挥新质生产力对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涵
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历次根本性变革均来源于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为基本要素的生产力的发展与变革。新质生产力突出信息技术优势,重在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表现为由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的农业生产力变革,依赖于农业新质劳动者的关键作用、农业新质劳动资料的传导作用、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的基础作用以及农业新质生产力基本要素的优化组合。
1.农业新质劳动者的关键作用
农业新质劳动者是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作为最具活力的投入要素,农业新质劳动者的劳动素质直接影响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农业新质生产力涵盖众多新兴领域,所对应的新业态、新模式也呈现出多元且复杂的特征,与之相匹配的农业新质劳动者则表现出专业性和创新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劳动理念与劳动技能两方面。一方面,农业新质劳动者通常具备开放和创新的思维,主要体现在其对农业新观念以及新模式的接受度和创新性上,能够主动学习农业领域的新政策和新知识、积极了解和尝试农业生产新技术。例如,以高素质农民为代表的农业新质劳动者通常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思维能力,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另一方面,农业新质劳动者还具备快速适应和掌握现代农业发展所需劳动技能的能力,且能借助数字农业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农业新质劳动者可以迅速融入数字技术催生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深刻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理念,大幅提高农业产出水平。
2.农业新质劳动资料的传导作用
劳动资料是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的重要载体,农业新质劳动资料在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中起到传导作用。一般意义上,农业劳动资料指农业劳动者用于影响和改造农业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其中最核心的物质资料是基础设施和生产工具。农业新质劳动资料具有系统化特性,既包括上述物质资源的“升级版”资源,又包括充当传导作用的中介资料。一方面,数字化、信息化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智能化的农业生产工具构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导体。例如,农业物联网、植保无人机和自动化农机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创造更多价值,而且能够减少资源消耗,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创新不断深入,农业新质劳动资料可以帮助农业劳动者将理论知识和指导策略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激发并显现其潜在创造力。例如,农业新质劳动者可借助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监测系统等,实现对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的智能化和精确化管理,使农业新质劳动者从简单重复的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决策和管理,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3.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的基础作用
农业新质劳动对象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要素。一般意义上,农业劳动对象是农业生产中被加工、改造的对象,构成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数量与效能各异的土地(作为改造对象时)、原料和辅料等。农业新质劳动对象呈现出技术含量高以及绿色发展适应性强的特点,具体表现在高效率和生态化两个方面。一方面,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的开发与应用融入了专业化和集约化的发展理念,不仅推动传统人力作业向机械化、智能化方向转型,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且通过精细化管理显著提升水土资源和投入品的利用效率。例如,农业新质劳动者可以通过线上农技指导的方式,实现对农业新质劳动对象作用的精准化,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进而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新质劳动对象有助于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缓解农业生产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问题,确保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总体平衡。例如,农业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技术的广泛应用,显著降低了农药、化肥的施用量。这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也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而促进农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协同发展,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农业新质生产力基本要素的优化组合
农业新质劳动者、农业新质劳动资料和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等基本要素的优化组合,是发挥农业新质生产力效能的动力源泉。具体来看,优化组合指的是通过科学、创新的要素组合方式,促进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效能同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农业新质劳动者通过参与农业技术与技能培训,熟练操作精细化施药设备、智能化养殖设备等,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新质劳动资料的使用潜能。在实践中,农业新质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及时反馈生产需求与技术使用问题,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工具的优化升级,从而实现农业新质劳动者与农业新质劳动资料的优化组合。其次,农业新质劳动者能够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综合种养模式,改良作物和养殖品种,实现劳动对象质效双提升。这不仅促进了劳动者知识技能与劳动资料生产潜力的深度融合,也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最后,以精准灌溉与科学施肥用药技术为代表的农业新质劳动资料,能够实时获取农业新质劳动对象的生长数据,有助于及时调整资源投入,在促进生产过程生态化的同时提高农业附加值,最终实现农业新质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的高效协同。
(二)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基本特征
与传统生产力相比,新质生产力以科学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力,呈现出科技驱动、效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的鲜明特征,并逐步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与之相对应,农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体现为科技驱动、生产效能提升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特征。首先,在科技驱动层面,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主要依赖于现代农业科技进步。将新技术导入种植业、畜牧业及深加工业等部门,能够推动农业生产从依赖物质、资金投入的粗放型模式向依靠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的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其次,在生产效能提升层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提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然而,在土地、劳动力和水资源等要素约束不断趋紧的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面临新挑战,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和创新生产技术依旧是提升农业生产效能的重要抓手。最后,在绿色高质量发展层面,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推动节水灌溉、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等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药化肥减量,从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延伸产业链和完善产业结构,推动传统种植业和养殖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在拓宽农业劳动者就业渠道的同时,有效提高了其家庭收入水平。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高效整合农业要素,推动农业生产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从而实现效率提升、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农业领域的劳动者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相关领域的劳动者数量持续增长。作为挖掘农业新质生产力潜能的重要路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通过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优化全产业链、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
(一)大幅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被视作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路径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在农业发展领域,新质生产力则表现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幅提升,反映了农业生产力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深层次转变。在资源瓶颈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了服务供需双方的分工协作,促进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变革。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优化要素配置,推动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例如,以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仅可以通过统一采购农资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够通过统一调度农业机械整地、收割,高效优化要素配置。另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升了农户获取技术培训的便捷性,使其能够更熟练地掌握与应用新技术,有效降低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农户还可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共享生产要素,尤其是农机服务,不需要采购价格昂贵的农机设备,便可完成农业生产作业,进一步提高了资本的利用效率。
(二)不断优化农业全产业链
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业新质生产力不再局限于单产水平的提高,而是更加注重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业新质生产力内涵的拓展对优化农业全产业链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加强各环节的协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模式。它通过推动农业各类要素高效融合,促进金融保险、销售加工、品牌建设等服务集聚,催生出育秧工厂、植保中心、智慧农业服务平台等新业态,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基本要素的质量提升及优化组合。例如,中和农信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乡助”App,打造了数字化“金融+产业”服务模式,为经营主体提供以金融和产业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通过组建由供需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综合体,打造了“家庭农场联盟”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金融支持等多元化服务。
(三)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的双重目标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有效缓解农业环境污染问题,助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从宏观层面看,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农业政策的顺利落地,推动绿色生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从而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例如,江西绿能公司通过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整合农业政策支持资金,强化绿色技术研发与创新,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从微观层面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的生产技术培训能够有效促进绿色生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绿色化转型。例如,山西恒兴公司打造生产托管服务模式,通过为农户提供植保无人机服务,有效降低了化学农药的施用量,减少了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了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的普及和深化。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契合程度不断提高,但其供需市场和政策支持体系仍面临诸多现实问题。需求端存在显性需求整合困难、潜在需求显化不足等问题;供给端面临服务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发育滞后等挑战;政策端面临政策覆盖广度不够、执行效果需要增强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与高效推进。
(一)显性需求整合困难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显性需求表现出服务类型多样化、区域分布分散化、服务主体小型化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首先,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主要集中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的产中环节,针对果菜茶药等经济作物的全产业链以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的产前和产后环节的服务需求尚显不足。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面积达22.9亿亩次,其中粮油作物面积达17.8亿亩次,占总面积的77.5%。需要指出的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注重推动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生产与多功能综合性农业发展,单一性的服务需求削弱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潜力,也抑制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变革。其次,现有服务需求因地域差异呈现分散化特征。平原地区基本满足了农业全产业链的服务需求;而丘陵山区仍以特色化、小规模服务需求为主,这不仅提高了服务的整合难度,制约了统一化、规模化服务机制的形成,而且大大增加了服务的供给成本,这种服务需求特征与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规模效应需求之间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最后,小农户仍是服务的需求主体,这一特点在传统农业区域表现得更为明显。2024年,小农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达14.7亿亩次,占总面积的64.0%。但在规模效益的驱动下,服务供给主体倾向于服务规模农户,忽视了作为农业劳动者重要组成部分的小农户的需求。这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的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要求不契合,也限制了农业新质生产力在小农户群体中的快速发展。
(二)潜在需求显化不足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潜在需求面临差异化和多元化挑战,给服务的专业性与协同能力提升带来不利影响,也阻碍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稳定发展。第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潜在需求很大程度上源于服务需求的差异化。2024年,在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四个主要环节中,全国小农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业量分别为3.9亿亩次、3.4亿亩次、3.4亿亩次、4.1亿亩次。可以看出,小农户对“收”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接受程度远高于“防”环节。原因在于,“防”环节兼具复杂性强和技术要求高的特性,但目前“防”环节的服务存在专业化水平低、经济收益量化难问题,无法有效满足小农户的现实需求。小农户更倾向于采取自主防治的方式,导致“防”环节服务的潜在需求尚未显化,这与农业新质生产力要求的高质量发展理念相背离。第二,随着农业分工的不断深化,服务需求从产中环节逐步延伸至产前和产后环节,如农资供应、金融保险和农产品加工等,覆盖范围也从大宗农作物延伸至经济作物及畜禽养殖。这些潜在需求的动态变化增加了服务内容的复杂性,对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主体的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必然会增加服务内容的迭代成本,制约农业新质生产力在全产业链中的发展。
(三)供给分布结构失衡
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不同环节、区域之间存在较明显的发展不均衡状态,这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而且阻碍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稳定发展。首先,环节分布失衡。尽管许多服务主体的服务内容能够覆盖多个环节,但具备全流程服务能力的供给主体占比不高,供给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服务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种生产环节内部服务的分布失衡不利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综合性、集成化服务的全面落地。其次,区域分布失衡。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禀赋的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不同区域的服务能力存在显著差异,这在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之间表现尤为明显。平原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供给的交易成本较低,这有利于促进服务供给主体集聚和发展。而丘陵山区面临地形障碍、服务成本高等挑战,服务供给主体发展水平尚待提升。2024年,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共111.1万个,其中地处平原地区的河南省和山东省的服务主体数量分别高达12.7万个和12.6万个,而地处丘陵山区的贵州省和福建省分别为2.4万个和0.4万个。这种区域性供给分布失衡会制约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阻碍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充分释放。
(四)供给主体发育迟缓
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依然面临政策依赖性强和本土化发展缓慢双重挑战,呈现市场适应性不足和资源整合能力弱等特点,制约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第一,服务供给主体的政策依赖程度较高,导致服务体系不稳定,制约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处在发展初期的服务供给主体往往依赖政策扶持获取利润,缺乏长远规划。他们更倾向于服务短期利润高、技术门槛低的环节,缺乏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动力,市场适应性不强。一旦政策扶持缺失,这类服务主体极有可能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供给主体在拓展服务领域时,同样面临过度依赖政策的问题。例如,供给主体在引入数字化工具和高新技术来优化服务内容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旦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其市场扩张就会受到抑制,难以实现向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转型。第二,服务供给主体本土化发展缓慢问题普遍存在。这使其推动小农户接轨大农业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进而对农业分工深化和规模化生产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服务能力不足,本地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的服务范围有限,且缺乏拓展动力。因此,即便具有熟人优势,其市场参与度仍然不高。另一方面,由于服务内容和覆盖范围高度同质化,且主要依赖本地社会关系,因此本地服务供给主体之间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较难形成统一化和规模化的服务体系,不利于农业资源系统布局和全面整合。
(五)系统性政策支持缺乏
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国已形成以财政拨款项目等直接政策为主,金融支持、组织培育等配套政策协同发力的政策支持体系。然而,现有政策支持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整体规划与系统性支持方面仍存在不足,导致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首先,地方政府重生产、轻服务的决策思维依旧存在,导致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重视不足。支持政策的实施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落实程度。这导致供给主体能力有限、服务模式创新滞后等问题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尤为突出,最终限制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长远发展。其次,种植业、畜牧业等行业均有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政策,但政策内容多侧重于单一领域,尚未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政策体系,无法有效发挥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的跨领域协作效应。最后,近年来,相关政策在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虽持续创新,但扶持力度和频次缺乏稳定性,且连续性不足。因此,多数服务供给主体缺乏长期投资动力,削弱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持续性,阻碍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稳定发展。
(六)政策落实效果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的落实效果仍待提升。在政策制定方面,对大宗农作物的支持力度和方式较为合理,但经济作物及畜禽养殖相关政策的适用性较低、支持效果不显著。例如,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对服务领域和支持方式进行了详细论述,但相关内容多以大宗农作物生产所需的服务形式为主,且聚焦于产中环节,对产前和产后环节的支持方式论述不够具体。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全面提升不仅需要产中环节予以保障,还需要依托农业全产业链的协同和高效配置。在政策效果方面,部分地区未能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据此,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也重点支持薄弱环节,并规定耕、种、防、收四个主要环节按0.36、0.27、0.10、0.27的占比系数折算服务面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以非粮产业为主导区域的地方政府为完成考核任务,将政策资金投入不属于关键薄弱环节的服务项目。这种流于形式的政策资金分配方式使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未能有效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痛点,也影响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稳定发展。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优化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市场供需和政策支持方面仍面临较多现实问题,制约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也抑制了其对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作用的发挥。基于此,本文将以需求优化、供给提升和政策强化等为切入点,探讨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化路径,使之更好地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需求。
(一)完善显性需求响应机制,挖掘潜在需求
需求端优化的重点在于完善显性需求响应机制和挖掘潜在需求。为此,需要构建更加全面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以期提升服务能力和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最终实现农业新质生产力在不同区域、作物类型、服务环节以及服务对象间的广泛发展。一方面,通过优化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投入,健全服务体系,降低服务整合成本。要充分考虑区域、作物、环节和对象的需求差异,尤其是重点区域、高附加值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以及小农户的多样化需求。在此基础上,引导土地适度规模化,推动技术集成化,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向规模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以大幅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强化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提升服务主体的实操能力,降低潜在服务需求的技术门槛。同时,创新服务发展业态和模式,提升服务内容的专业性和服务主体的协同能力,以适应多元化、高端化的潜在服务需求。通过上述措施,推进绿色高效生产,降低供给主体满足潜在服务需求所需的迭代成本,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优化供给分布,提升供给主体能力
供给端优化的核心在于解决供给分布结构性失衡问题,提升供给主体发育能力,满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显性需求和日益增长的潜在需求,以促进服务供需均衡,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针对不同生产环节的服务能力差异以及区域间服务主体发展不均衡问题,有必要采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在生产环节,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扩大服务范围、拓宽服务领域,实现服务主体专业化与多样化的有机结合,提升供给主体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在区域分布上,着力缩小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服务水平的差距。对于丘陵山区,应注重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广针对农业特色产业的多元化服务模式,缓解供需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充分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构建长效培育机制和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服务主体的市场适应能力和自生能力。同时,应通过熟人网络整合资源,促进小型服务主体间合作,化解服务供给的同质化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综合效益,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政策落实
强化政策支持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系统支持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从而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地位,健全服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提高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同时,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在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主导作用的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更大程度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创新与整合。此外,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建立省、市级的财政专项资金。同时,保障相关支持政策的持续性,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与农业新质生产力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提高政策措施的适应性。在保障现有以大宗作物为主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经济作物和畜禽养殖支持政策的具体服务领域;在确保现有以产中环节为主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产前和产后环节的具体支持措施,进而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在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生产环节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