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文化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近年来,在政府高度重视和持续投入下,苏州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截至2026年1月,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江苏入选14项,苏州占5项;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苏州入选8项,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25年1月,“吴江基塘种养与蚕桑文化系统”成功列入第三批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为苏州实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零的突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照更高标准,推进苏州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更好保护,亟须从以下四个方面系统发力。
一是全面开展对全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系统梳理和整体布局。集中精力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构建全球、国家、省、市四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增加苏州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储备厚度。全面发掘潜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早保护、早申报、早受益。持续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农业现代化建设、太湖保护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并进行系统谋划。
二是挖掘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不仅要有身份,关键还要提身价。主要是打通“两个通道”:一方面,打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向高品质生态农业的转化通道,形成更加具有鲜明区域辨识度、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号召力的农产品品牌。另一方面,打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向高水平文旅产业的转化通道。这方面,我市已有一些成功做法,加强此类经验总结,因地制宜深化探索。
三是进一步完善优化支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工作机制和推进路径。一方面,组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联盟,健全完善研究院和智库的运行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高校智力优势,为接下来申报工作开展全方位指导;举办高端农业文化遗产论坛、发布学术研究课题等,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学术研究、价值挖掘和科普教育,构建起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协作网”。另一方面,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列入生态补偿范围,已解决遗产所在地在生态责任和生态利益公平承担分配问题。
四是“内外并举”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和对外宣传推广。对内实施传承人培育工程。整合收编“土专家”“田秀才”“新农人”等乡村人才队伍,对濒临失传项目的传承人给予政策倾斜;发挥遗产地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农业文化遗产为农民所有、所用、所享。对外实施品牌宣传推介工程。建设一批农业文化遗产博物馆和展示馆,打造江南农业文化遗产文化IP;发布主题文创产品,编纂科普读本,构建全方位文化传播矩阵。同时,发挥苏州开放优势,主动寻求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争取高端平台载体落地苏州,让世界目光聚焦江南鱼米之乡,推动碧螺春茶、阳澄湖蟹等特色产品走出小桥流水人家,使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因交流而多彩、因传播而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