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权市场化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水权制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水权改革20余年来,国内已开展了大量研究与实践,但全国层面尚缺少涵盖水权初始分配与确权、合理定价、金融赋能、交易收储、监测监管等各环节的水权市场化配置全链条研究与实践。因此,如何解决新形势下用水权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亟需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用水权市场化改革研究,为用水权市场良性运行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该成果针对上述问题,融合法理建构、制度建设、资源调控的多维治理体系,以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水资源学等跨学科理论,基于宁夏用水权改革实践,针对新形势下用水权市场化改革中的用水权归属不够清晰、市场发育不充分、交易不活跃、节水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系统分析了用水权“准用益物权”“准财产权”等多重属性及可交易水权边界,研究提出了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用水权初始分配与精细确权理论方法,揭示了“水资源—水资产一水金融”价值转化路径和形成机理,开发了“水权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探索建立了用水权有偿取得理论,构建了用水权基准价评估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健全用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提出水市场培育机制,优化全链条用水权收储交易制度体系,创新提出了跨省区用水权交易、“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权交易、再生水置换用水权交易等多种模式,构建了“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奖”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新机制,形成了“精细确权一合理定价一金融赋能一交易收储一监测监管”全链条创新成果,建立了用水权改革实践应用的成功范式。
该成果直接支撑了宁夏用水权改革和“四水四定”实践,支撑开展了各类用水权交易,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破解了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短缺困局,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成果得到了水利部和宁夏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部分举措纳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改革成果在《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核心媒体报道。成果在四川、重庆、河北、甘肃、山东、陕西等省(市)区得到应用,宁夏用水权改革成果写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宁夏四川跨省区交易第一单被水利部李国英部长评价“足以写入中国治水史”。
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7项,支撑出台省级政策制度文件2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6篇,其中SCI/EI收录7篇,中文核心23篇;出版论著2部;软件著作权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