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本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本色农业破管字第16号
2026年3月30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1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漯河本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3日作出(2026)豫11破1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金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客观、公允评估本色公司名下资产价值,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凭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色公司及其名下土地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色公司基本情况
本色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40WJUW3A,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丙初,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街道嵩山路521号。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研发咨询、农作物与苗木种植销售、农产品深加工、水产家禽养殖、农业生态旅游、农资销售等。
2.公司名下土地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色公司名下目前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坐落于漯河市郾城区107国道附近五里岗,宗地代码:411103001007GB00006,权证编号20180001800,土地面积8709.89㎡,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在有效期内,可从事企业土地资产相关评估业务等法定资格;
2.具有破产案件土地资产评估业务经验;
3.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失信等不良执业记录;
4.机构及其指定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本色公司及其股东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评估工作公正开展的其他情形。
三、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对本色公司名下土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实地查勘,结合行业现状,评估标的物市场价值;
2.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及管理人要求,编制完整的资产评估报告,明确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及相关事项说明;
3.按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等进行专业解释与说明;
4.配合管理人完成资产评估相关补充核查、数据调整等工作,按要求出具资产评估补充报告;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的简介、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证件等;
2.参与评估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3.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完成时间等;
4.本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等;
5.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本色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报名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递交资料是复印件的需要加盖机构公章,准备完毕后将全部资料密封送达管理人处。
五、报名时间、递交方式
1.报名期限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18时止;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EMS邮寄(邮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
3.报名地址及联系人: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和翠华山路交叉口5栋4层(河南金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闯,联系电话:18236219839。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组建评选小组,根据报价方案、完成时间、团队配置、规模业绩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并报送至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七、其他事项
1.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管理人不向中选机构支付任何预付款,本次资产评估费用由中选机构根据自身报价全额垫资开展工作。评估机构的报酬待资产变现并实施破产财产分配时才能支付,但最终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无法保证,可能面临无报酬的风险,报名前请审慎考虑;
2.中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未通知开展评估工作之前,后续若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决定不予聘任、因情势变更或其他原因无需聘任),管理人有权撤回中选的决定、解除委托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调整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中选机构应予以配合;
4.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漯河本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漯河本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