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指出,制定我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补齐我省农业机械发展短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立法各项工作。
彭琳强调,要将农业机械化发展深度融入农业现代化全局统筹推进,精准契合现代农业发展节奏和农业从业者素养能力提升需求,以农业机械化转型带动农业生产方式迭代升级;要立足四川丘陵山区省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山区农业机械缺乏、作业环境有待改善、全产业链服务保障不足等方面,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要强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构建扶持培育与规范监管并重的制度体系,确保法规接地气、可落地、真管用,为全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剑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