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关于转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6 年禁渔期的通告

关于转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6 年禁渔期的通告

  • 2026-10-28 04:22:55
关于转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6 年禁渔期的通告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 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 1 号 )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 2026 年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包括辽河、嫩江、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牡丹江、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

二、禁渔时间

(一)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白山水库、云峰水库、图们江干流及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禁渔时间为5 月 16 日 12 时至 7 月31  日 12 时。

(二)白山水库除开展大水面生态网箱智能化养殖技术试验水域外,其他水域执行《白山水库禁渔通告》。

(三)云峰水库禁渔时间为5 月 6  日 12 时至 7 月31  日 12时。

(四)图们江干流禁渔时间为5 月 16 日 12 时至6 月25  日12 时; 10 月 1  日 12 时至 10 月 31  日  12 时。

(五)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 月 20日 12 时至 7 月 31  日 12 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一)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娱乐性垂钓除外)。

(二)因科学研究、养殖、捕捞过坝、增殖放流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及路亚钓具、夜间发光渔具等。

(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五、监督举报电话

伊通满族自治县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4一4266660   

长春市:0431-84646744

延边州:0433-2260261

通化市:0435-3618224

辽源市:0437-5039057

白山市:0439-3212908

梅河口市:0435-4234455

吉林市:0432-65132000

四平市:0434-3515110

白城市:0436-3502619

松原市:0438-2113069

长白山管委会:0433-5988011

云峰水库边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0439-3553800

图们江边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0433-2668177

吉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0431-85391478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

禁渔通告的补充说明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禁渔期的通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6〕1号)第四条第二款“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及路亚钓具、夜间发光渔具等。”此款所指“路亚钓具”系多钩或一钩多爪的路亚钓具,不含一钩(单钩)的路亚钓具。

特此说明。

初审:王阔 李明

复审:程鹏

终审:陈士刚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