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范渔业秩序、守护太平湖生态,5月12日,黄山区农业农村局在太平湖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三无”船舶渔业作业案件。

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艘形迹可疑船舶有人在船上开展垂钓,经勘验确认,该船无渔业船舶证书,属“三无”船舶,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船舶、渔具。


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该局依据新修订《渔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法扣押涉案船舶、渔获物、渔具及违法所得,同时向当事人开展普法引导,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此次查处彰显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决心。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零容忍”,常态化普法,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在此提醒,沿湖村民需严守法规,杜绝“三无”船舶从事渔业活动,共同守护水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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