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推进《上饶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近日,由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人杨寿林带队,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抚州市、弋阳县等地开展《上饶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调研。

在抚州市,调研组与该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起草有关工作人员及条例起草所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认真学习条例起草宝贵经验并就《上饶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初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弋阳县立法起草调研座谈会上,该县汇报了农民建房建设管理相关情况,介绍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宅基地超标准、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经验及建议,提出农民对住房建设的相关诉求。县人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关局、与会乡村负责人等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介绍了本单位对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职责范围、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经验及建议。
杨寿林指出,此次新修订的《上饶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调研组将进行整理归纳,逐条消化,尽量采纳吸收,力争制定出既有利于管理、又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