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6—2028年)》及《乌兰察布市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6—2028年)》要求,切实做好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2026年5月6日至10日,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登记在册的水产养殖场点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与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张皋池塘)
本次行动以“全县覆盖、重点突出”为原则,依据县水产养殖基础信息数据库,对9个乡镇、10余处养殖场点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察尔湖友谊水库、高庙子池塘、七家营水库、头道沟大井、张皋池塘等重点养殖区,并延伸至其他中小型养殖场及散户,涵盖水库、池塘、设施渔业等不同类型。检查中同步更新了养殖主体信息,为后续动态监管奠定基础。
1.累计张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号、2号)》30余份,明确告知禁用药物清单、休药期规定、三项记录要求及法律责任。 2.向养殖主体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20余份,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3.开展现场普法讲解,重点强调“抗生素不得作为预防性用药”“滥用药要重罚”“少用药、用对药、养好鱼”等规范用药共识。
检查期间,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讲解、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养殖主体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底线、规范用药是红线”的责任意识。同时,检查组用《水产养殖安全明白纸(2025年第1号、第2号)》,普及了“少用药、用对药、养好鱼”的绿色养殖理念,推动形成“不发病、不用药,滥用药、要重罚”的行业共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无小事,渔业生产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从养殖设施的日常维护到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从用电用气规范到冰面作业防护,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关系到养殖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下一步,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各养殖主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面提升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撰稿:刘宇巍
初审:张奋刚
终审:王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