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塔城地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面向2026届及之前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100名的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4月28日(含)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4月28日(含)后出生。
7.《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8.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见《岗位表》。
四、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www.xjtcsh.gov.cn/)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岗位表及相关要求,后续各环节公告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或社区。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8:00-2026年5月13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材料不完整、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www.xjau.edu.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在《岗位表》中公布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1.专任教师1—9岗位
(1)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1.专任教师1—9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70%)×60%。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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