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业主代表收到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履职申请回复,内容如下,予以公示:
天津市东丽区宝能城睿府花园小区联名业主:
《关于东丽区宝能城睿府花园小区“十年无路”衍生综合问题履职申请》中对东丽区农业农村委提出四项履职申请,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①立即对辖区内鱼塘承包户的养殖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深挖、扩挖、新挖鱼塘的违规行为,责令相关承包户限期恢复鱼塘周边土基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以及第五条的规定,养殖水面(包括鱼塘)属于农用地,因此, 鱼塘深挖、扩挖、新挖属于土地利用与占用行为,核心监管职权隶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以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津农委(2021)19号)仅规定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由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其余占地类违法行为均由自然资源部门查处。
3月17日,东丽区政府办已组织包括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内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如果承包户深挖、扩挖、新挖鱼塘涉嫌违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调查处理。
二、关于申请②督促鱼塘承包户规范养殖行为,制定鱼塘养殖与周边居民生活、楼体安全相协调的管控措施,严禁养殖行为破坏周边土基、防护工程及生态环境。
该“制定鱼塘养殖与周边居民生活、楼体安全相协调的管控措施”申请不属于区农业农村委履行行政职责的范畴。 据区农业农村委调查了解,截至目前,宝能城睿府花园小区周围养殖承包户已经与北坨村委会签署解除租赁协议,不再继续承包该处鱼塘养殖,而北坨村委会就小区周围鱼塘也不再发包或出租。如果各位业主再次发现有人在睿府花园小区周围进行深挖、扩挖、新挖鱼塘行为影响小区住宅安全,除了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外,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诉讼, 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将统筹生态保护与养殖发展,加大鱼塘养殖环境监管力度,持续规范养殖行为,切实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三、关于申请③统筹协调农业养殖与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的关系,对辖区内临近住宅小区的农业养殖项目开展专项排查,建立养殖行为管控台账,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
针对各位业主提出的上述建议意见,区农业农村委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综合研判、统筹考量,后续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四、关于申请④配合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解决鱼塘养殖引发的排水、生态污染问题,形成部门联动的监管与整改机制。
关于解决鱼塘养殖引发的排水、生态污染问题,如果是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清塘淤泥乱倒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委对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并督促养殖户整改;如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将及时移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