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大同市新荣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的公告》和《大同市新荣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农产品初加工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申报遴选的公告》文件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要求,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农机发展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大同市新荣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的公告》和《大同市新荣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农产品初加工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申报遴选的公告》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不再作为相关工作的依据。下一步,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增量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大同市新荣区新荣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7日
监审:宁 宇
责编:刘彩霞 罗 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