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衔接《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规〔2025〕1号)、《怒江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怒农发〔2025〕68号)最新政策要求,解决泸水市2022年印发的《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与上级新规不匹配、准入门槛与我市农业企业发展实际不契合、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结合本市实际,泸水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1004989342@qq.com,(联系人及电话:黄祥,13378896985;唐利斌,13618868418;微信同步)。
二、邮寄地址:泸水市向阳南路46号,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特色农业发展股)。
说明: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听取意见。
附件:1.《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怒江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新版)
3.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旧版)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怒农发〔2025〕68号关于印发《怒江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泸农发〔2022〕51号关于印发《泸水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