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牲畜的认领公告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牲畜的认领公告

  • 2026-10-21 15:53:06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牲畜的认领公告

2026年4月17日,我局接到那坡县边境管理大队移交在平孟镇旧村村规练屯363号界碑附近查获的活体山羊35只。因未发现牲畜所有人(管理人或饲养人),相关牲畜暂由我局委托专人临时饲养管理。为依法处置无主牲畜,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认领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领标的物信息
      1.发现位置:位于那坡县平孟镇旧村村规练屯363号界碑附近
      2.牲畜数量:山羊35只(见附件)
      3.发现时间:2026年4月6日
      二、认领期限与方式
      1.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止)
      2.认领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牲畜所有权人或合法管理人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牲畜权属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牲畜免疫标识记录、购买凭据、动物检疫证明、以往养殖照片、所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证明等)到那坡县农业农村局(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76-6822165)进行登记认领;委托他人代为认领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逾期处理后果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认领人无法提供有效权属证明、经核查确认牲畜不属于其所有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牲畜进行处置(包括拍卖、变卖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处置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抵扣饲养、检疫、保管及处置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四、其他事项
      1. 请相关权利人见此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理认领手续。
      2. 本次公告认领行为,不免除相关责任人就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在公告期间,上述牲畜由我单位委托专人暂行饲养保管,其健康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4. 因逾期未认领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财产损失,由牲畜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山羊图片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

来源│那坡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劳继锋

制作│王颖俊

初审│梁丽霞

复审│王雪娇

监制│何承礼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那坡融媒体”微信公众号。

中共那坡县委宣传部主管

那坡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