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实施对粮油类作物水稻、小麦、油菜种植过程的机耕、机播、代育代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等全程托管或多环节托管的社会化服务。
二、补助方式
资金兑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根据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兑付补助,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服务、水稻全程托管、小麦、油菜耕、种、防、收等多环节托管开展的服务。补助依据终端监测设备提取的数据为准,按照作业完成时间从系统提取数据公示结果为准。
三、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服务主体采取自愿报名,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服务主体,在政府网站对服务主体、服务环节、服务价格等进行公示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向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服务。
四、申报要求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化服务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企业法人,鼓励服务组织组建作业服务队统一对外进行服务,对托管作业的任务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耕种防收任务。
2.服务主体在经营活动中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服务主体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4.硬件设备要求。
粮油类托管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装备能够满足水稻、油菜、小麦粮食类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或至少3个环节托管的农机具且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设备;有能完成作业任务的机具数量保障,并配有相应的农机手,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有操作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遴选要每年能够独立为本村或周边镇村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且可享受的亩均补助资金不得超过当地补助标准的40%。
5.能完成作业任务600亩的作业量,有能为小农户进行集中连片50亩水稻的全程托管示范田;全程托管任务完成亩数为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环节托管任务完成按照“托管面积=0.35×耕+0.26×种+0.13×防+0.26×收”的方式核算服务面积。小南海、法镇、牟家坝等丘陵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6.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且能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农经中心)的监管。
7.需提交申报资料:主体营业执照、设备清单(拖拉机、插秧机、无人机、收割机、烘干塔),农机手身份证和操作证。农机具和机手等管理制度,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2025年财务报表),家庭农场提供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打印报表。
五、报名须知
联系电话:5519655
联系人:张宝林
受理申报单位: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