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农机中心
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机械
安全技术检验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机站、中心各股室:
为扎实做好2026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临汾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的工作安排,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由区农机中心开展2026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及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验内容
(一)检验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农机发〔2018〕2号)
4、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
5、《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
6、《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
7、《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
8、《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
(二)检验范围
2026年1月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026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除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出厂一年内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外,其余机型和出厂一年以上的新机以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均要进行初检。
为了方便群众,采取定点集中检验和送检下乡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检验时间从4月20日至4月24日,共5天。检验结束后要及时将已检车辆的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检验统计汇总的日期截止2026年12月底。
(三)检验流程、项目、方法等
1、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检验工作的流程、项目和方法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
2、规范填写检验合格证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规定格式。本次检测采用仪器检测的,将检测仪器出具的“检验报告”贴至《检验合格证明》相应位置;采用人工检测制动性能的,在《检验合格证明》“制动性能检验检验报告粘贴区”填写检验结果,内容包括制动速度、制动距离及检测人员签名。《检验合格证明》应放入车辆档案,如不存入档案的,与其它需要留存的相关检验资料一同存放,按顺序排列,单独集中保管。
3、强化风险防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行《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大力宣传引导机主投保农机交强险,主动协调当地保险机构为检验车辆提供投保便利。积极与保险机构、农机所有人沟通,推出双方均认可的可推广的农机保险产品。
4、提升安全防护性能。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推广反光标识标准,全面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防护性能,确保夜间行驶和路边停放的安全以及减少田间作业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今年安全技术检验时,继续推广反光标识、安全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安全生产技术,推进国家安全标准的落实。
5、农机检验采取集中检验和送检下乡相结合,在检验之前,农机户应及时购买农机交强险。各农机合作社因农机作业生产不能按时参加检验的,报本乡镇农机站,由乡镇农机站组织落实好检验场地、时间后,报区农机中心,实行送检下乡就地检验。
二、检验要求
(一)规范开展年检工作
1、严格受理审核。开展年检工作,应确保见车、见人、见证,要加强对受理资料的审核,尤其是对拖拉机运输机组交强险凭证有效性的把关。要加强年检受理时间的审核,继续执行新规章规范关于“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
2、严格检验规程。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按照标准项目、流程、方法及要求,通过静态、动态的方式进行查验、检验,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要对照行驶证和山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验核对车辆的唯一性。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查隐患。
(二)规范证件及档案制作
1、规范证件制发。对安全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应核发年检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条章。
2.规范档案制作。检验实行检验员“双人”签字,严禁无检验资格或检验资格过期的检验员非法办理检验业务。鼓励使用山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现场录入安全检验信息,通过系统打印《检验合格证明》,并逐项填写检验项目。
3、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在年度检验期间,对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自学与辅学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驾驶员的薄弱环节,从农机的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着手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再教育,从而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操作水平。在年度检验期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测试,并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是实施国家法律赋予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的管理手段,区农机中心成立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领导组和现场检验工作组。
检验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文锋
副组长:刘国瑞
成 员:张海杰、王磊、贾绍辉、李慧
现场检验工作组
组 长:张海杰
副组长:柴明慧
成 员:杨泽琴、吉艳峰、张吉强、赵建卉、李红卫及相关股室人员组成。
此次检验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安全教育: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二步现场检验:负责对参检车辆进行现场检验,并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签章。
第三步档案及签章:负责为已检车辆签注检验条章。
各乡镇农机站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乡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集中检验前,各乡镇农机站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告知,使每个农机户、机手知情年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程序,对逾期未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催检告知。在年检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和2018年第2号等法规部令。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作用,集中组织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促进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依法履行职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年检工作开始前,要确保检验人员依法持证上岗,要对农机检验人员开展政策和标准方面的培训,熟悉掌握年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按照法规和标准开展年检工作。
(四)创新检验方式。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和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农机手有序进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可尝试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农忙季度,开展农机安全“送检下乡”便民服务,为农民机手群众提供农机年检、安全宣传教育、农机保险等一条龙服务,确保农机作业高峰期安全生产作业。
附件:2026年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时间地点安排
2026年4月10日
编辑:冯鸽
责编:章琳
审核: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