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行黄河禁渔制度的通告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5〕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黄河流域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
黄河流域临猗全段
二、禁渔期
4月1日至7月31日
三、禁渔管理
1、禁渔期内,在禁渔区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各乡镇、各村要加强禁渔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布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并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做好执法工作。
五、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0359-4023098。
临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