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12月26日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一、提前部署 科学谋划
根据全市水产品生产实际、秋冬养殖品种状况,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突出重点县(区)、锚定重点品种、紧盯即将上市品种、狠抓问题突出水产品种,提前部署、科学谋划行动计划。
二、联合执法 提升效能
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养殖持证、投入品使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养殖主体规范做好“三项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鳗鲡场、牛蛙收购商等9家。


检查仓库养殖投入品
三、抽样检测 消除隐患
加强对即将上市水产品、问题突出品种的快速检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恩诺沙星、孔雀石绿等限(禁)用药,进一步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完成石斑鱼、金刚虾、牛蛙等6个养殖品种快检13批次。


石斑鱼、牛蛙现场抽样
四、宣传教育 科学引导
坚持边执法、边宣传,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向养殖从业人员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及水产养殖减用药宣传,通过宣讲《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手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对养殖规范用药进行科学指导,不断提升养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引导其正确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80余份,宣传教育20多人次。


材料宣传


2024年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行为。共组织各县(区)检查养殖(收购)单位78家,监督抽检大口黑鲈、牛蛙等养殖品种102批次,督促养殖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2家,立案查处13起,处罚款4.356万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将持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确保我市水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安全可管控”,坚决守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ND-


供稿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编辑丨钟少杰
审核丨沈 悦
监制丨远 洋
往期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