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动态】规范农业执法 提升监督效能——全省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召开
3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通报有关情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张建成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开展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是省司法厅深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使用、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重要监管职责,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农民切身利益,是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省司法厅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准确运用条例规定的方式、程序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此次专项监督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均组建监督工作组,开展分层级交叉监督,实现全域覆盖。工作组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执法能力建设等九大核心内容,采取“查、听、谈、测、访”多种形式,累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500余宗,发放调查问卷2200余份,随机抽选7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测试,走访调研企业近300家,全面精准梳理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与突出问题,为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农业领域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工作要求。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反馈会为契机,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准确适用行政裁量基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促整改,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接联系,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合力。张建成表示,省农业农村厅将切实履行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省级牵头抓总作用。下一步,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压实责任;聚焦重点问题从严从实整改,确保见行见效;进一步健全规范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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