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壮大特色乡村产业。实施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十链千亿”行动,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提升,打造一批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十亿级农业产业强镇。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推动一批特色农产品三年倍增。推动“以竹代塑”项目建设。支持商贸企业冷库建设,优先在县城、重点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培育发展“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健康养老、会展农业等新业态。积极培育引进电商代运营机构与经纪公司,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专业服务。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落实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有关工作要求。
(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健全“三农”科技协作机制,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学推广农业新品种,推进国家级畜禽、水产良种场升级改造。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农技员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推进科技小院、科技村落等建设。支持福建省农科院泉州分院、中国乌龙茶产业研究院等建设。
(七)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推动丘陵山区适用先进农机装备。加快数智化赋能现代农业,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无人机吊运农资上山、农产品下山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数字孪生项目建设。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新建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推广应用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扩大大数据技术应用场景覆盖面。支持传统渔船进行电动化更新改造,培育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等产业。
(八)全面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推广“五节一循环”等农业减排固碳模式。实施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和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建设一批“邻里绿美家园”和特色植物园。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稻鱼综合种养模式,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和闽江禁渔制度。
(九)提升农业品牌质量价值。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农业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培育壮大“泉乡好货”品牌矩阵,打造一批著名农业品牌,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区域“小品牌”提级打造为市县公共“大品牌”。利用好全国性展销平台,深化产销对接。
(十)加强泉台农业交流合作。制定加强泉台农业合作政策,支持台湾农林渔业在泉发展,推动更多台胞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新台农融资产品,推广“台农贷”“台企快服贷”等金融产品。持续提升泉台农业融合发展水平,依托惠安县、永春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国家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引进一批台资农业企业、新建一批合作项目。办好第十九届海峡两岸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等各类农林渔业泉台交流合作活动。
(十一)聚力推动农产品出海。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合作。培育一批省级农业国际贸易优质主体。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加快出口茶叶“大基地”建设。支持涉农企业走出国门,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布局海外仓等新业态,开展“百团千企”出海行动,拓展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