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相关要求,对红山乡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户和“三类”对象就读职高、中职、高职学生进行资助,现就红山乡“雨露计划”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红山乡户籍(不含鲁甸县砚池街道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补助对象
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生。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五年制大专前三年)、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就读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函授、网络教育和非职业本科学生,不在雨露计划补助范围)。
注: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通过“在线学籍网”能够查询到学生信息)。
(三)补助标准
1.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500元/人/学期(学历层次:高职);
2.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学期(学历层次:中职);
3.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学期(学历层次:职高)。
二、申请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日-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1日-11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补助到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补助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校就读证明一份(在校就读证明由在读学校按照红山乡提供的证明模板出具并盖章,本学期时间范围内有效);
(二)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一份(特别提醒:①如因本人无云南省社会保障卡或因卡功能挂失、冻结、未激活等情况,请在申报前到相应社保中心和银行处理,否则无法兑付;②“雨露计划”补助只能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四、申报流程及地点
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将申报材料(学生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学生在校就读证明)交到各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人如下:
红山社区:苏 平 15752492545
天 星 村:张太有 15987006256
纸 厂 村:宋安会 15187093265
白 果 村:陈俊华 17868959107
保 坪 村:罗有成 19984050589
牛 栏 村:熊永洪 15287090839
安 邦 村:石祥榔 19887009505
黑 铁 村:刘明德 13887127493
五、注意事项
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主动申报,不主动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因补助标准有3个档次,学校证明学历层次要认真填写职高、中职、高职类别,以便补助金额准确无误。
六、咨询电话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214275673
附件:巧家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校证明书模板.doc
红山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