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
农用地膜是重要的生产物资,普遍应用于农业生产,具有节水增收、增温保墒、抑制杂草等好处,但随着地膜覆盖技术广泛推广应用和覆盖面积的逐步扩大,地膜残留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回收不及时、不彻底,就会造成耕地土壤污染,影响作物种子发芽和根系发育,导致农业减产、农民减收。同时,残膜弃于田头,随风飘散,容易造成“白色污染”,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为进一步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工作,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合理选膜用膜,做到源头减量。废旧农膜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残留土壤中的农膜逐年积累,会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直接影响和很多危害。因此,要优化种植结构,对于覆膜需求不高的作物尽量少覆膜或不覆膜,逐步减少地膜使用量;对于覆膜的作物要积极使用政府补助推广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在购买使用地膜时要到政府推荐的加厚地膜经销网点和正规农资门店,坚决杜绝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和劣质地膜进入田间,从源头上解决不易回收难题。
二、积极主动回收,做到科学处置。地膜残留危害极大,大家要充分认识废旧地膜捡拾回收的重要性,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莫让地膜变“地魔”。田间捡拾莫嫌烦,主动交送网点处,莫让残膜污沃土,守土护田皆有责,大家要紧盯春耕前和秋收后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农膜,主动清理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沟渠河边、树木林带的废旧地膜,做到应收尽收、全部回收,防止大风一吹、满天乱飞。对于回收的废旧地膜,及时进行“以旧换新”。铁路沿线的农户等用膜经营主体,在春秋两季要及时清理回收废旧地膜,防止地膜等轻飘物侵入铁路限界或飘浮至接触网,影响列车安全运行。
三、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未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回收农田残留地膜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膜使用者应当在农膜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废旧农膜,及时交至回收企业或者网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同时欢迎大家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非标地膜(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企业、网点、用户进行监督举报。
广大农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治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自觉使用加厚地膜,积极回收农田残膜,科学处置废旧地膜,做到“揭干净、收彻底、不残留”,为保护耕地土壤,改善生态环境,助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凉州区农业农村局
凉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