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根据《惠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农普办到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主要目的是了解试点地区依法依规开展清查、执行综合试点方案等相关工作情况。根据试点地区普查小区划分及清查摸底登记情况,随机抽选1个普查小区,采取实地逐户核查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抽中小区全面开展普查对象真实性及主要指标准确性核查,主要核查清查入户登记流程各环节的规范性和清查表登记质量。
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建筑物标绘情况,在普查小区内按建筑物顺序逐户核实户数清查情况,核对抽中普查小区所有清查对象是否存在漏报等情况。并对普查员是否入户清查,清查对象是否为常住户、是否经营农业等关键指标进行核实。核查期间,随机抽取14户农户和4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现场访问或电话核实的方式,开展清查摸底主要指标数据准确性核对,了解农户清查表中常住和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表中农业生产和行业类别等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
核查组坚持“在核查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 的工作思路,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错误指标即时更正;对指标理解偏差、入户访问技巧等共性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本次核查有效掌握了普查员在现场进行建筑物标绘、清查登记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情况,同时也提高了普查员的普查数据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形成具体的可操作指引清单,要求其他试点县区近期开展清查摸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全面加强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保全市高质量推进综合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