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澄迈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澄迈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澄迈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为科学、精准、高效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全面促进我县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与平稳有序发展,保障市场稳定供给,根据《海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县实际,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澄迈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科学、精准、高效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全面促进我县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与平稳有序发展,保障市场稳定供给,根据《海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坚持“调控市场与夯实基础并重、短期激励与长远发展结合”的原则,通过资金奖励引导生猪有序出栏,降低本地流通成本,同时支持产业技术升级。建立分季度、分档次的精准引导机制,并强化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全面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奖励资金发挥最大综合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省级统筹奖励部分)的通知》(琼财建〔2025〕1178号)精神,从省财政厅下达澄迈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2万元中列支。资金专项用于以下三个方向,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资金分配为:71万元用于生猪有序出栏季度引导奖励,30万元用于运输环节补贴,1万元用于生猪生产技术等培训。具体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报批后适度调整。1、奖励对象。本县辖区内依法登记备案、手续齐全、养殖档案完善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养殖台账齐全的散养户。2、奖励目的。建立常态化出栏引导机制,激励养殖场(户)在每个季度内均保持合理出栏节奏,实现全年均衡供应,规避因季节性、阶段性压栏或二次育肥导致的市场风险。实施周期:以自然季度为一个奖励申报周期,先报先得(以最后一次补齐材料的时间排序),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核心指标:在本场养殖至少4个月以上且达到屠宰标准,以养殖场(户)在每个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25日前,经官方兽医检疫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出栏数量为核算依据。“开门红”奖励标准:一季度末(截止3月25日)检疫出栏量超500头(不含)按20元/头奖励。第一档:季度检疫出栏量500-999头的,按10元/头奖励。第二档:季度检疫出栏量1000-1999头的,按11元/头奖励。第三档:季度检疫出栏量2000头以上的,按12元/头奖励。1、培训目的。提升养殖场(户)的现代化养殖技术、疫病防控能力、成本管控水平和环保意识,从生产端夯实产业稳定发展基础,间接促进科学、有序安排生产。2、培训内容。生猪高效健康养殖技术(含品种改良、饲料营养、环境控制);主要动物疫病(如非洲猪瘟等)综合防控与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养殖节水减排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3、培训对象。全县生猪养殖场(户)技术负责人、乡镇畜牧技术人员等。 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部门)具体承办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资金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授课费、交通费;培训场地租赁费;培训资料印制费;实训耗材费等。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支出。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平台”)进行线上申报与审核。1.申报。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在“海易兑平台”注册登录,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在线提交上一季度的奖励资金申请(附件)及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乡镇初审。乡镇于次季度首月20日前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不符合者退回并允许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4.公示拨付。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海易兑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至企业银行账户。1.绩效管理。对三项资金用途分别设定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和年度评价。2.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严肃查处。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3.宣传引导。全面宣传解读政策,特别是申报机制和培训安排,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引导产业良性发展。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文件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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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澄迈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