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一法一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弄懂学通“一法一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9月6日上午,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作专题解读辅导。培训会由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中校主持。市人大、市农业农村局及新时代美丽乡村书记培训班学员近18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田梦海就“一法一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作了全面介绍和深入解读,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党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这部法律将我们党强农富农惠农政策集成化、法治化、规范化,以法律形式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主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后,《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与上位法有机衔接,对上位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再赘述,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振兴”内容来谋篇布局,巩固提升浙江乡村振兴标志性成果、将数字乡村、共同富裕、城乡融合提升到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做好“软法”也要有硬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法治保障。

最后,田梦海强调,有效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学法懂法用法氛围;要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乡村振兴立法制度体系;要加强综合执法,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宣传“一法一条例”,按照“着力营造氛围,掀起学法热潮”的要求,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一法一条例”进农村、进农户,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群众的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的乡村振兴法治氛围。
一是“自学+领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大讲堂学习等重点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个人学、集中学、领导领学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是“座谈+培训”,促进全员专心致志学。
会同人大、司法局等部门,就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内容开展相关研讨、座谈,尤其在推动共同富裕、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打造“无差别城乡”、实施农业“双强”行动等打造湖州特色亮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将“一法一条例”培训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乡村振兴培训班和市委党校主题培训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
三是“线上+线下”,促进全员随时随地学。
组织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线上宣传报道力度,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渠道,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结合农业行政执法、“三联三送三落实”等活动开展宣传,举办“一法一条例”宣讲进乡村大讲堂、文本进农家书屋专题活动,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线下宣传活动,推动农民群众深入理解“一法一条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供稿:朱斐斐(法规科教处)
编辑:张加凡
审核:李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