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深化,农村新建自建房、拆旧建新的数量持续增加。在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不足、农村违法占耕建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农村建房安全等方面纠纷日益增多。为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嵩明县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管理上持续用力。

01
紧盯过程监管“建制度”
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联审联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实用制度,完善“四到场”检查记录表、带图审批制度、审批结果备案等“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督促审查审核主体严格履行审批告知职责,及时办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展竣工验收、全面收集整理“一户一档”资料、开展农村建房动态巡查工作,实现清单化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一个不能、两个严禁”要求。
02
迎难而上疏通“硬梗阻”
用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和占补平衡政策,印发《嵩明县农村宅基地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方案》,加快农转用审批推进,自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全县完成农村宅基地农转用组卷报批14个批次,2025年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467宗。
03
勇于担当攻坚“硬骨头”
开展试点调研和考察学习,积极探索化解路径,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在全市率先印发《嵩明县农村违法占耕建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化解工作方案》,制定农村村民违法占耕建住宅处罚决定书模板,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先行先试、分类处置,积极推动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打通农村宅基地行政综合执法通道,接续出台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占耕建房行政综合执法和用地、建房手续完善报批。
04
形成协同合力“共同管”
相继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三管三必须”“三个落实”“三个一律”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培训,组织镇村组干部集中学习耕地保护政策,通过政策宣讲、宣传册、标语、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将政策下沉至一线。建立巡查、举报、奖惩等机制,严格落实县、镇(街道)、村组三级动态巡查,县、镇(街道)均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对每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零增长”的村(社区)进行表扬。
05
探索机制赋予“安全网”
一是全面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74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规划村庄布局,办理《村庄规划许可证》,打造有独特村貌且规划合理的宜居农村。
二是用规范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书》作为宅基地审查材料,建房户需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经由集体经济组织实地审查,若存在矛盾则及时沟通化解矛盾,因主观因素不能化解的邻里矛盾,各镇(街道)积极运用“2+3(1)+N”联调机制,合理评判,减少因宅基地建房引起的邻里矛盾。
三是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管理,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从选址、布局、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模板支架、施工安全等方面,通过比较直观的示图和文字宣传建房安全常识,满足村民建房个性化需求,引导村民按照通用图集建设现代宜居农房,不断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四是引导农户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农村建筑工匠按规施工,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五是坚持预防在先、解纷在早,打出府院联动、系统调研、下沉服务的“组合拳”,系统梳理、深入剖析近年来农村自建房安全纠纷案件,形成《关于嵩明县宅基地纠纷化解、矛盾源头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审判实践中涉农村自建房问题研究》两份报告,探索编制《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参考模板,提供至有需求的村集体组织,推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形成农户自愿、行政监管、司法指引、市场协作的合力,提升农村自建房事前风险防范治理水平,形成“风险预警、建房管理、保险保障、纠纷调处闭环协作流程。成功引导1户农户主动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开展“合同+保险+N”模式一线宣讲,努力实现从“引导一户”到“治理一片”,建立健全涵盖农村建房审批、合同规范、法律宣讲与风险防范、排查预警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精选推荐
图:AI生成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潘祎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您的每个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