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6年)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战略定位,从政策导向、资源配置、功能升级等多维度,对农业园区建设形成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推动农业园区从传统生产载体向“生产+加工+物流+服务”一体化综合平台转型,核心影响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深度贴合物流园区与农业产业融合的整体逻辑,助力农业现代化提质增效。
意见紧扣“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县域富民产业”的核心要求,推动农业园区跳出单一“种植/养殖基地”的传统局限,向产业融合型园区转型跃迁。一方面,聚焦粮油、“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核心任务,紧扣意见中“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的部署,要求农业园区强化生产核心功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良种推广、产能提升等具体要求,成为保障农产品供给、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的核心载体;另一方面,推动农业园区与物流园区深度融合,引导农业园区主动嵌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实现“生产在园区、加工在园区、流通衔接物流园区”的闭环布局,打造从产地到终端的全链条协同模式,契合物流与农业产业“价值链融合”的新范式,推动农业产业从“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卖服务”转变。
1. 耕地与科技资源倾斜
意见明确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针对性破解农业园区“耕地质量不足、科技支撑薄弱”的发展痛点。推动农业园区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一轮黑土地保护、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配套完善农技推广、生物育种产业化、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等资源支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拓展无人机、物联网等智能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园区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产能水平,夯实农业园区现代化发展基础。
2. 资金与人才保障
围绕“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的部署,意见为农业园区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资金层面,支持农业园区积极争取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人才层面,依托新农科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为园区输送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智能运维等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破解园区“融资难、人才缺”的发展瓶颈,激活园区发展内生动力。
三、推动功能升级,拓展农业园区服务边界
意见立足农业产业全链条发展需求,推动农业园区实现“三大功能延伸”,与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形成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
结合意见“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的要求,推动农业园区配套建设农产品分拣、清洗、包装及精深加工设施,减少农产品产后损耗,提升产品附加值,为物流园区提供标准化、规模化、高品质的货源支撑,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增值,助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集群。
2. 物流衔接延伸
呼应意见“加强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建设”的部署,推动农业园区与县域物流节点、专业物流园区深度联动,配套建设产地预冷、仓储保鲜、智能分拣等基础设施,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的“首公里”,无缝衔接物流园区的分拨、配送功能,破解农产品流通梗阻、流通成本偏高的难题,保障农产品新鲜直达终端市场。
3. 服务功能延伸
按照“基础+增值双轮驱动”的逻辑,推动农业园区延伸农技培训、农产品检测、电商履约、品牌培育等多元化服务,既精准契合意见“强化基层农技推广”的工作要求,也与物流园区的仓储配送、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形成互补,构建“生产+服务+流通”一体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农业园区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边界。
四、规范发展路径,提升农业园区运营质效
意见以“严守底线、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导向,通过刚性约束与规范引导相结合,推动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一是严守耕地红线,严禁农业园区违规占用耕地,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确保园区发展始终贴合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二是强化质量监管,要求园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推动园区产品实现“优质优价”,提升品牌公信力;三是完善经营模式,引导园区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深度联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联动物流园区优化流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切实实现“园区增效、农民增收”,精准契合意见“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核心目标。
综上,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业园区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坚实的资源保障和明确的路径遵循,核心是推动农业园区从“单一生产”向“融合发展”转型,而与物流园区的协同联动,正是实现这一转型的关键路径。未来,农业园区将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农文旅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载体和重要支撑。